想搬走,最怕往往唔係執屋,而係「通知期有冇寫錯」、「WhatsApp 講咗算唔算」、「業主會唔會話我冇正式通知所以扣按金」。其實,退租通知書唔係純粹抄一個範本咁簡單,重點係你首先要分清楚:你而家係租約自然到期、提早退租,定係已經變成按月租住緊。
先講一個好多人會混淆的觀念:唔係每次退租都一定要交一封法例上必須的通知書。 香港政府指出,於 2004 年 7 月 9 日或之後簽訂的固定租期住宅租賃,一般會喺租期屆滿時終止,業主同租客都無須另發終止通知;如果想提早完結,通常要睇雙方協議,或者租約內有冇中斷租期條款。
不過,「無須一定發」唔代表「完全唔使書面確認」。 現實上,為咗減少誤會,同避免日後就交樓日、按金、欠租、維修責任爭拗,無論係租客定業主,保留一份清楚的退租書面通知,通常都會穩陣得多。本文只作一般資訊整理,不構成法律意見;個別個案仍應以租約條款、雙方通訊紀錄及實際情況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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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租前先分清楚:不是每種情況都用同一套做法
寫退租通知書之前,第一步唔係打開 Word,而係先問自己:我而家屬於邊一種退租情況?
如果你簽的是一般住宅固定租期租約,而租約是 2004 年 7 月 9 日或之後訂立,通常租期一到就自然結束,未必需要另發終止通知。相反,如果你想未到期就搬走,就要先看租約內有冇 break clause(中斷租期條款),或者雙方可唔可以協議提早終止。
如果租期已過,而你又繼續按月交租、住落去,處理方法就未必同固定租期一樣。差餉物業估價署的指引指出,如沒有特別約定通知期或終止方式,定期租賃一般會按與租期長短相若的通知期終止;簡單講,如果是按月租,很多時就會圍繞一個租期去處理,但實際仍要先看你份租約點寫。
另外,如果你租住的是分間單位的「規管租賃」,規則又會不同。這類情況下,租客可給予業主不少於 30 日的事先書面通知終止租賃,但終止日期不得早於租期第一年的最後一日;如雙方同意,也可協商提前終止。
所以,真正重要的唔係「網上搵到一份退租通知書範本未」,而係先分清楚自己屬於哪一種租賃狀況。
租客發出的退租通知書點寫?這幾項最好唔好漏
如果你是租客,退租通知書租客發出時,最重要唔係寫得幾花巧,而係要簡單、清楚、可核對。一般來說,以下資料最好寫清楚:
- 租客姓名
- 物業地址
- 租約日期或租約生效日
- 通知發出日期
- 擬終止租賃日期
- 是否屬租約到期不續租,或屬提早退租
- 交樓/交匙安排
- 要求對方確認的事項,例如驗樓時間、按金結算方式
寫法上,建議避免只寫一句「我下個月搬走」。因為呢句最容易出現爭議:究竟你是講通知日期、搬走日期,定是正式終止租賃日期?三者唔一定相同。
較穩陣的寫法,應該接近以下意思:
「本人現就上述單位作出退租書面通知,擬於 X 年 X 月 X 日終止租賃/於租約屆滿後不再續租,並擬於 X 年 X 月 X 日交回單位及鎖匙,敬請確認相關安排。」
如果你屬於提早退租通知書情況,就再加一句,講明你是根據哪個條款提出,或者現正建議雙方協議提早終止。咁樣日後如果要對照租約、訊息紀錄,就會清楚好多。
業主發出的退租通知書點寫?重點是寫清「依據」而不是寫得強硬
退租通知書業主發出時,最常見問題唔係字數太少,而係只講結果,冇講依據。例如只寫「請於月底前搬離單位」,但冇交代究竟是租約到期不續租、租客違反條款、還是雙方已同意提早終止。咁樣一旦租客有異議,就好容易變成各執一詞。
所以,業主版本最好清楚交代:
- 涉及哪一份租約
- 今次通知的性質:租約到期、行使條款、還是協議終止
- 擬終止日期
- 交樓安排
- 驗樓安排
- 欠租、損壞或按金結算會如何處理
- 聯絡及回覆方式
語氣上亦建議保持中性。你要的是留下一份清晰紀錄,而不是寫一封情緒化訊息。尤其一旦涉及日後按金爭議、還原責任、欠租追討,文件愈清楚,雙方愈容易處理。

提早退租怎樣處理?真正要看的不是「搬走日」,而是這 3 個日期
提早退租最容易出事,通常不是因為完全冇通知,而是因為日期寫得模糊。
你至少要分清楚 3 個日期:
第一,通知日期。
即你哪一天正式通知對方。
第二,終止生效日期。
即租賃在法律或合約層面上,打算在哪一天終止。
第三,實際交樓日期。
即你幾時搬清、交匙、完成交還單位。
呢 3 個日期可以相同,但亦可以不同。好多人只記得「我 31 號搬走」,卻冇留意自己是否已經符合租約通知期、是否已就提早退租得到對方書面確認。結果就會變成:你以為自己已退租,對方卻認為租約仍未正式完結。
而按香港政府資料,住宅固定租期租約若要喺期滿前終止,一般要靠雙方協議,或根據租約內的中斷租期條款處理;並不是任何情況都自動有提早退租權。
所以,提早退租時,與其只問「要提早幾多日通知」,不如先問:我的租約有冇寫明可以提早終止?如果冇,對方是否願意書面同意?
書面通知點送達先穩陣?口頭、WhatsApp、電郵都唔好只靠一樣
現時很多人第一時間用 WhatsApp 講退租,方便係方便,但如果日後要證明「你何時通知」、「對方有冇收到」、「雙方理解是否一致」,單靠口頭或單一訊息,風險通常較高。
最實際的做法,是先看租約有冇列明通知方式。如果租約指定以電郵、郵寄、專人送達或其他方式作通知,就盡量照租約做。若租約冇特別寫,較穩陣的做法通常是:
- 發一份正式文字版通知
- 再用即時方式提醒對方
- 保留送達證明
例如,你可以同時用電郵發送、WhatsApp 補一句「已把正式退租通知書電郵給你」,再保留截圖、電郵發送紀錄、對方已讀或回覆紀錄;如情況較敏感,甚至可以再補一份簽收副本或郵寄紀錄。
重點不是用邊個 app,而係你有冇能力日後清楚證明:通知內容是什麼、何時送達、對方是否收到。
退租通知書最常見 8 個錯誤,一次睇清
以下這些情況,往往先是真正令按金、退租日期、責任歸屬變得混亂的原因:
- 只口頭講,不做書面確認
- 只講「下個月搬」,冇寫清楚終止日期
- 冇先對照租約條款
- 把通知日當成終止日
- 提早退租但冇講明是依據條款,還是雙方協議
- 只發 WhatsApp,冇保留完整紀錄
- 驗樓、還原、按金安排冇文字確認
- 以為所有租約都一定是一個月通知
最後一點尤其常見。官方資料其實已講得幾清楚:固定租期住宅租約到期,很多情況下無須另發終止通知;提早終止則通常要看租約條款或雙方協議;至於分間單位規管租賃,又有其獨立的 30 日書面通知安排。(Hong Kong Government)

退租 Checklist:發出通知前後,逐項核對
發退租通知書前,你可以先快速核對以下幾點:
- 我是否已看清楚租約有冇寫通知期或中斷租期條款?
- 我是否分清楚今次是租約到期、提早退租,還是按月續租下終止?
- 我是否已寫清楚通知日期、終止日期、交樓日期?
- 我是否有清楚列出單位地址及租約資料?
- 我是否已選好可保留紀錄的送達方式?
- 我是否已保留電郵、訊息、簽收或郵寄紀錄?
- 我是否已約好驗樓、交匙、清潔或還原安排?
- 我是否要求對方以文字確認按金及結算安排?
Checklist 做得愈清楚,日後愈少機會變成「我以為你知」。
FAQ:退租通知書常見問題
1)退租通知書一定要一個月前交嗎?
不一定。對於 2004 年 7 月 9 日或之後簽訂的固定租期住宅租約,一般會在租期屆滿時終止,業主與租客通常無須另發終止通知;如果是定期租賃而租約又無特別約定,普通法原則一般是按與租期長短相若的通知期終止。至於分間單位的規管租賃,租客則有不少於 30 日書面通知的特定規則。(Hong Kong Government)
2)WhatsApp 算不算退租書面通知?
實務上,文字訊息當然比純口頭好,但是否足夠,仍要看你份租約有冇列明通知方式,以及你能否證明內容和送達時間。較穩陣的做法,通常不是只靠 WhatsApp,而是配合電郵、簽收副本或其他可留紀錄方式一併處理。
3)提早退租通知書同一般退租通知有冇分別?
有。租約到期不續租,重點是交代清楚不續租及交樓安排;提早退租則要額外講清楚你是依據租約哪個條款,還是希望與對方協議終止,否則對方未必會接受你所寫的終止日期。香港政府亦指出,固定租期住宅租約如要在期滿前終止,通常要靠雙方協議或租約內的中斷租期條款。
4)如果業主或租客唔覆我,可以點做?
先保留所有通訊紀錄,再以較正式方式補一次書面通知,例如電郵、簽收副本或郵寄。若之後仍出現租務爭議,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供免費諮詢和調解服務,亦處理相關租務投訴。
5)分間單位租客可唔可以 30 日通知退租?
如屬《業主與租客(綜合)條例》第 IVA 部下的「規管租賃」,租客可藉給予業主不少於 30 日的事先書面通知終止租賃,但終止日期不得早於租期第一年的最後一日;如雙方達成共識,亦可協商提前終止。
6)按金被扣得唔明不白,可以點處理?
先要求對方以文字列明扣減原因、金額及相關證明,再對照租約、驗樓紀錄及雙方訊息。若爭議未能自行解決,可考慮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查詢或申請調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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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結
退租通知書真正重要的,從來唔係「有冇一份萬用範本」,而係你有冇先分清楚:自己屬於租約到期、提早退租,定係按月租住下終止。情況分錯,後面就算寫得再正式,都可能會走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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